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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2 14:37:00 来源:三水区乐平镇政府 【字号:

政策解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镇园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乐平镇经济促进局反映,联系电话:87380365。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20181212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扶持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进一步培育和壮大乐平2.5产业,提升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的效率和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第二条 重点扶持乐平镇辖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引进、产品开发运营以及文化旅游企业发展等。鼓励文化旅游产业的大项目、高端项目落户乐平镇,提升产业能级,弥补短板,丰富乐平文旅产业体系。

第三条 获得本办法相关扶持资金的,必须专项用于文旅产业项目建设 

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对象

 符合佛山市、三水区及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要求,注册、税收关系均在乐平镇行政区域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投资主体

符合本扶持办法规定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并依法在乐平镇缴纳相关税费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文化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岭南文化和广府文化等的乡村农业生态休闲项目、古村活化项目、高端民宿集群特色街区、博物馆、展馆、剧场、艺术家村落、体育会所、户外运动基地、自驾游和房车营地等新业态项目

第三章 扶持重点和扶持措施

 落户的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350万元的,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投资主体扶持单个项目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700万元的,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投资主体扶持单个项目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50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1亿元以下,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按其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8%给予投资主体扶持,单个项目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800万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1亿元),其中固定投资资产总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按其固定资产投入的10%给予投资主体扶持,单个项目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二次及以上投入的项目,只计算新增部分的投资总额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主体在正式落户并建成运营后可以申报上述扶持扶持资金的申请视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入进度分期兑现

第八条 贷款贴息。对于固定投资总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如建设资金全部或部分是从境内银行(或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且专项用于乐平镇辖区内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的贷款,对该笔贷款给予前三年贷款贴息,每年贷款贴息率为3%;实际贷款利率低于3%的或贷款期限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利率和年限予以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获得的贷款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九条 鼓励积极开发建设田园综合体项目,成功立项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的项目,建成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扶持;成功立项为省级田园综合体的项目,建成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扶持。

 乐平镇辖区内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扶持资金,已享受过上述扶持资金的,再次升级只给予差额扶持资金

第十一条 鼓励建设乐平镇文化雕塑等视觉艺术作品,要求作品必须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时代主旋律,为群众喜闻乐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符合本土文化内涵。对于建设文化雕塑等视觉艺术作品,获得国家、省、市宣传文化部门颁发奖项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扶持。

第十二条 对于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优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可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适当给予建设用地指标扶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获得扶持资金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资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对采取各种手段骗取专项资金、违反规定使用的企业,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年内不再将该企业纳入各类政府扶持资金的申报范围。

第五章 

    十五 如获得本办法扶持资金的项目同时符合广东省内其他扶持或奖励政策规定,原则允许重复申请,叠加扶持,但总获得的扶持资金或奖励资金不能高于实际投资额

十六 本扶持办法由乐平镇经济促进局负责解释。其实施细则或申报通知由乐平镇经济促进局另行制定。

十七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021年12月31日。本办法执行期间,国家、省、市、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申报指南

          2.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文化旅游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