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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无需再到村(居)开计生证

发布时间:2018-08-10 08:51:00 来源:三水区乐平镇政府 【字号:
三水“减证便民”行动取消114项证明事项

  前日,三水区正式发布《关于取消佛山市三水区区本级114项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区本级114项证明事项,推动涉企涉民办事流程更简化,更便捷。

  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户籍、社保、优抚、教育、入职等民生领域共68项,同时涉及废弃物处理、生产经营许可证遗失声明等涉企项目46项。接下来,三水将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工作同“互联网+政务”结合起来,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减少办证数 让群众更省心

  昨天,市民张劲松到西南街道云秀居委会办理集体户口迁入手续时发现,原本有点繁琐的办证手续变得简化、便捷了。张劲松说,按照之前的经验,他需要先到所在居委会开具同意迁入证明,同时由居委会向公安机关出具证明,以示同意办理人将户口迁至该地。但是,这一次,工作人员只给他开具了呈交公安机关的同意迁入证明。

  张先生所提到的两张证明,正是属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记者翻查《通知》发现,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对全区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砍掉一批证明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此次“减证便民”行动共有114项证明事项被纳入清理范围。

  三水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通知》发布后,可以废止的证明事项基本予以废止。具体废止的114项证明事项可以从三水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栏查看。

  在取消的证明事项当中,如以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时需先到村(居)委会开具的“同意迁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将被取消,今后均不需要提交。高考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原本教育部门收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户籍证明、“三侨生”证明、社保证明、居住证证明、合法住所证明等5项证明被取消,改由身份证、房产证等已有证件代替,或由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核实即可,由政府代替群众跑腿。

  “互联网+政务”让数据来跑腿

  本次“减证便民”行动也是提高行政部门和群众之间互信度的一次催化剂。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本次“减证便民”行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手续一共取消了9项证明。

  “剩余的证明事项都是跟企业资质、废品处理技术、从业人员技能有关。”该负责人说,三水在加快便民的同时,“减证便民”工作也要确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用工规范方面监管力度不会弱化。为此,三水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接下来,三水区将把“减证便民”工作同“互联网+政务”相结合,让数据来代替群众多跑腿。全面优化证明事项材料收取单位及时修改办事指南等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此外,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微信服务小程序,实现微信预约及排队叫号统一调度,加快推进“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建设,切实方便群众网上办事。

  《通知》还明确提出,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不过,如果市民在三水区以外办事遇到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仍可向原开具证明单位咨询,开具证明单位也须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予以出具。

  文/佛山日报记者杨立韵

  通讯员范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