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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下月起执行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8-08-17 08:34:00 来源:三水区乐平镇政府 【字号:
前8月调整增加补发金额发至个人账户

  佛山日报讯记者梁建荣报道:根据省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定额加发50元。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今年1~8月调整增加的补发金额已于近日发至退休人员账户,调整后的新标准从9月开始执行。

  本次养老金调整根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市社保局表示,基于退休人员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年龄不同以及今年我市按相关规定对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个账利率进行重核补调等原因,实际调整后的养老金增长幅度也会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

  今年,关于养老金的新政策新举措频频出台。每当关于养老金的政策发布时,一些涉及养老保险的话题就会在网络热传。针对一些参保群众关于“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等的误读,此前人社部回应表示,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一个条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镇单位就业取得劳动收入的,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原则,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多缴,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才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