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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文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

发布时间:2018-08-14 08:42:00 来源:三水区乐平镇政府 【字号:
 

适度强化中央权责 分类施策扎实推进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指出,要科学界定中央与地方权责,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建立医疗卫生领域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

  《方案》 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促进人人公平享有;遵循规律,适度强化中央权责; 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等原则。通过改革,形成中央领导、权责清晰、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

  《方案》明确,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全国性或跨区域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的,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基础标准或提出原则要求;统筹推进项目优化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