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5 09:33:00 来源:三水区乐平镇政府 【字号:

原文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办法的通知》

 

我镇制订了《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扶持办法(试行)》,为使广大市民能更准确了解制定背景、法律依据、政策的有关特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扶持对象

    凡注册地在三水区乐平镇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清晰的企业

三、支持方式

1.企业每年申请专项资金补贴的融资利息计算时间为本年度,年度内企业申请的贴息资金(以最终审批先后顺序)按财政预算安排,用完即止。

2.企业首次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40%给予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企业第二次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30%给予补贴,上限不超过15万元。同一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不超过2次。(申请未通过未算入次数)

3.同一知识产权已获得上级知识产权融资补贴的,不再重复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种。

四、申请程序

贴息资金每年核拨2次,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每年912月前向乐平镇经济促进局提交贴息申请。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原件提交乐平镇经济促进局审核,并提供两套纸质复印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到乐平镇经济促进局组织专家审核→汇总后报政府审批通过后→向企业发放专项资金。

五、资金监管

1.该贴息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生产服务等成本支出,申报企业应确保所交材料和相关凭证真实、完整、有效,如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贴息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需全额退回补贴资金,三年内不得申请镇园各项扶持资金。

2.企业通过审批并获得贷款贴息扶持,当年内将企业工商注册地迁离的,已批准但未发放的资金不发放。

六、其他说明

贴息的方式、申请条件等条款是参考了高新区和南海区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