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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11 10:04:50 来源:本网-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字号:

  原文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2019年9月19日由区政府发布施行。为便于公众及各相关部门理解、执行本《实施细则》,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2015年1月27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11号)。试行近两年,社会关注度高,群众申请加装积极,但实施成效并不明显。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试运行的情况对《暂行办法》进行了完善,并于2018年11月12日印发《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对我市的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此背景下,为了规范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行政审批工作,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研究草拟了《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三水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共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申报准备、项目申报、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和附则。

  第一章,明确了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区有关单位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及专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标准、用途和申请要求。第二章,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须准备的材料及要求。第三章,明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行政审批事项申报的收件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批前公示、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的要求及协商机制。第四章,明确了电梯加装的规划放线验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及电梯安装的要求。第五章,明确了电梯加装必须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要求。第六章,明确了电梯加装的违规责任及细则的实施有效期。

  三、主要内容解读

  1、加装电梯的范围为哪些?

  明确了加装电梯的范围为:《实施细则》出台前已建成、未有电梯,且有合法报批手续或合法权属证明的住宅;

  2、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有哪些?

  明确了财政补助政策为:区政府设立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对 4 层以上(含 4 层,不含地下室)多业主单元式住宅加装电梯的,符合补助条件且通过竣工联合验收的,申请人可提供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及三水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终审意见书向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区财政统一按照每座电梯 2 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办理旧楼加装电梯前需要做哪些前期准备?

  《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了详细的办理流程,需先做好前期协商并确定申请主体,规定为:业主、业主委员会或由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加装电梯的意向,并征询本栋(梯间)房屋全体业主的意见,专有部分占本栋(梯间)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以上业主同意(专有部分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专有部分面积之和计算;建设单位已经出售的专有部分的业主人数,一户按一人计算;建设单位未出售的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两者之和计算),并委托代表申请及办理相关

  手续。 对于建成的居住小区,也可由业主委员会或由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牵头就加装电梯提出相对合理、稳定的小区加装电梯整体设计方案,对小区拟加装电梯位置和电梯形式、材质等通过小区业主表决后,形成小区业主规约。

  4、需要办哪些手续

  《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十二条、十四条规定,旧楼加装电梯须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制定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后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审批。须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电梯安装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施工告知、检验、使用登记证等手续。电梯安装时,施工单位须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安装过程进行监督检验。电梯安装后须及时向区住建局联合验收办申请办理联合验收手续,并于 3 个月内向区城建档案馆报备竣工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