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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10-08 16:31:23 来源:本网-三水区乐平镇人民政府 【字号:

  原文地址:《乐府〔2021〕29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的通知》

  我镇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为使广大市民能更准确了解制定背景、法律依据、政策的有关特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一)政策出台体现乐平镇的“政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饭碗里主要装中国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将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专门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

  去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先后主持召开3次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春季农业生产;叶贞琴常委先后3次在全省会议上专门部署。三水区政府于8月31日出台《佛山市三水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我镇出台相应方案能更好体现乐平的“政治担当”。

  (二)政策出台是保障我镇完成上级下达粮食任务的需要

  2021年,区下达我镇的粮食种植面积任务为4500亩,其中水稻1400亩,且明确任务量将逐年增加。由于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的效益较低,为确保我镇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出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提振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24号)。

  (二)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委农工办〔2021〕6号)。

  (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21〕18号)

  (四)《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18号)

  三、政策出台的必要性

  通过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实施水稻田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稳定提升全镇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提高乐平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严守耕地红线,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乐平镇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降低。

  四、政策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遵循“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补贴对象为在乐平镇辖区范围内直接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

   (二)补贴面积。遵循“应补尽补,多种多补”的原则,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使用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的水稻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已明确退耕的土地、禁止开垦的土地、受污染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三类地)上种植的水稻。补贴面积以整种计算,间种、套种的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品种。补贴粮食作物品种为水稻。

  (四)补贴标准。

  (1)水稻田生态补贴。一年补助两造水稻种植,每亩每造水稻补偿标准500元。

  (2)水稻规模种植补贴。连片种植水稻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在水稻田生态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50元/亩/造。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属于支农惠农政策,根据农时季节,晚造播种已经完成,为了能及时让农民受惠,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