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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21 14:37:34 来源:本网-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字号:

  原文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21年12月23日十七届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1年12月30日由区政府发布施行。为便于公众及各相关部门理解、执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

  为加强对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全面保护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办湿字〔2010〕191号)有关要求,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系统建设、统筹推进与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特出台《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办湿字〔2010〕191号)。

  三、《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七章四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第一条至第六条)、管理机构(第七条至第十条)、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保护与利用(第十八条至第三十四条)、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九条)、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附则(第四十四条)”共七个方面。

  四、主要政策解读

  我区拟出台的《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文件指导意见制定的,为了规范国家级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加强湿地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的依据是否充足?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林办湿字〔2010〕191号)有关要求,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通过系统建设、统筹推进与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工作水平,确保如期高质量通过国家试点建设验收。现出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全面保护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二)《管理办法(试行)》政策具体目标是什么?

  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的理念,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生态优势,提高三水知名度、美誉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三水生态品位和竞争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具体是指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湿地公园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周边景观控制区以经批准的《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为准。

  (四)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部门是谁?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是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湿地公园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湿地公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云东海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五)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有哪些明确规定?

  根据《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21年1月1日起重新修订施行)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林湿发﹝2017﹞150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湿地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1、围垦、开垦、填埋湿地;

  2、排干湿地或者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

  3、擅自挖塘、挖砂、采砂、采矿、取土、取水、烧荒;

  4、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者排放不达标的污水,倾倒、储存、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以及湿生生物的化学物品;

  5、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采用电鱼、炸鱼、毒鱼、绝户网等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以及其他水生生物;

  6、破坏野生动植物的繁殖区、栖息地、原生地和迁徙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7、引进、放生外来物种;

  8、擅自放牧、捕捞;

  9、采伐林木,采集国家或者省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

  10、猎捕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者捡拾掏取鸟蛋;

  11、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六)《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广东三水云东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以文件公开发布之日起30日后(即2022年1月30日)施行,有效期3年。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