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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镇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2018年8月31日在乐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8-09-07 10:01:00 来源:三水区乐平镇政府 【字号:

乐平镇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报告 

 

 ——2018831日在乐平镇第十七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镇财政局局长  李冬青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乐平镇2018年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请予审议。

由于受上级政策调整及土地出让收入滞后的影响,预测我镇2018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均出现失收。为做好2018年镇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拟对乐平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财政预算作相应调整

一、2018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1-7月,镇级财政总收入为157,143万元,同比增收26,740万元,同比增长20.51%,完成年初预算全年收入目标395,967万元的39.69%,慢于时间进度19个百分点。

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30万元,同比减收806万元,同比减少2.04%,完成全年预算目标81,969万元的47.13%,慢于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7,642万元,同比增收26,670万元,同比增长29.32%,完成年初预算全年基金收入目标312,366万元的37.66%,慢于时间进度21个百分点。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871万元,同比增收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全年财政专户收入目标1,632万元的53.36%,慢于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1-7月,财政预算总支出152,629万元,同比增支67,747万元,同比增长79.81%,完成年初预算目标457,956万元的33.33%,慢于时间进度25个百分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60万元,同比增支8.08%,完成年初预算目标82,881万元的43.75%,慢于时间进度15个百分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554万元,同比增支125.1%,完成年初预算目标372,845万元的30.99%,慢于时间进度27个百分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目标2,230万元的36.57%,慢于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    

二、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由于上级政策调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从年初预算的25,000万元调减至5,800万元。另外非税收入新增利息收入1,700万元、公有资产物业租赁收入2,173万元、公有资产处置收入1,290万元垃圾处理费收入8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由81,969万元调整为70,699万元,调减11,27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经与国土、招商部门多次对碰后,最终确定土地出让项目。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滞后加上土地出让指标减少的影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由295,366万元调整为178,016万元(不包含区级专项建设补助17,000万元及区级财力置换5,000万元),调117,35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3)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不作调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保持年初预算2,23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4)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将镇属企业的资产处置收益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收入拟由0万元调整至19,200万元,调增19,20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6)

5.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上级补助支出项目已剔除,故将上级补助收入一并剔除拟由850万元调整为0万元,调减85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1)

6.上级专项收入调整。年初预算预计收到市级特色小镇扶持资金3,000万元,经与上级沟通,该资金今年预计无法下达,上级专项收入拟由26,871万元调整为23,871万元,调减3,00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3)

7.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40,000万元。(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表3)

全年预算总收入从460,120万元调整为391,849万元,调68,271万元。

(二)支出调整

财政总收入失收的影响,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我局需进一步对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项目及额度进行适当调整。其中支出调整安排如下:

人员经费支出拟由26,507万元调整为26,449万元,调减58万元。主要是由于将护林员及泵站等工作人员的经费转由上述人员管辖部门做预算,不再纳入镇统发工资中。

上解支出拟由22,333万元调整为27,333万元,调增5,000万元。由于区级对我镇实行公共财政预算与基金预算财力置换,需增加我镇一般公共预算上解。

部门专项支出拟由405,436万元调整为333,482万元,调减71,954万元。其中政策性、刚性支出调减490万元,工程款调减15,380万元,还本付息支出调增9,800万元,征地租金、税费及补偿支出调减53,598万元,PPP项目支出调增10,197万元,项目扶持金支出调减15,461万元,市政建设、环境卫生调减608万元,文体教育调减7,276万元,公安、治安、消防支出调减36万元,其他常规支出调增898万元。

预备费拟由2,400万元调整为1,141万元,调减1,25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由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预备费应随之进行调减。

综上,全年预算总支出从460,120万元调整为391,849万元,调68,271万元。

以上报告,请会议审议。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表(草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