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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6 00:00:00 来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号:

关于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通知

各餐饮服务单位:

8月10日,央视二套《消费主张》栏目曝光了塑料垃圾变快餐盒的情况。根据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关于迅速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一次性塑料餐盒检查和抽检的紧急通知》,为防止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流入我区餐饮服务环节,确保公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采购一次性塑料餐盒时应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和供货清单等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制度,每次进货都要按要求如实做好采购记录。

二、严禁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或来源不明的一次性塑料餐盒。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塑料餐盒,严禁采购和使用被媒体曝光的佛塑三厂(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基分公司、佛山鸿华聚酯切片有限公司)、东莞茂盈降解塑料餐饮具有限公司、珠海新富华快餐用品有限公司(“光达”牌)、深圳福永灿辉塑料制品厂等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和有效证照的来源不明的一次性塑料餐盒。

三、我局在近期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一经发现违法采购和使用上述四家企业生产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使用没有合法来源或是票证不齐全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的,我局将一律予以查封销毁,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水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