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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转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19 14:53:00 来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号: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转移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市政府关于《理顺我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协调会议纪要》([2012] 34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理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三机编复[2012]139号)精神,现将原来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移交我局的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311日起,原来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的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交由我局负责。

    二、自201311日起,原来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的建设项目(不包括放射诊疗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工作交由我局负责。

    三、自201311日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不再受理建设项目(不包括放射诊疗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申请,之前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受理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后续工作一并交由我局负责。

    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卫科咨询电话:87709023

    各镇(街道)安监分局咨询电话:白坭分局87575610,西南分局87618857,云东海86162632,乐平分局87380363,芦苞分局87231910,大塘分局87293905,南山分局87219187

 

 

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