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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关于举行《佛山市三水区石塘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14:51:32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佛山市三水区石塘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工作,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105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我局决定就《佛山市三水区石塘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简要说明

  根据《佛山市供水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0)》,三水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自来水厂、供水工程进行重新整合布局,其中包括关停石塘水厂并计划撤销其水源保护区。

  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及响应相关规划要求,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我局牵头开展石塘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评估工作,并编制了《佛山市三水区石塘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听证。

  二、听证组织机关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

    四、听证人员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8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石塘水厂代表、环保志愿者各1名,市民代表及企业代表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石塘水厂代表、环保志愿者分别由区人大、区政协、区住建水利局、团区委根据自愿推荐;市民代表及企业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我局将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人选。

  听证参加人应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申请听证参加人及实际参加听证的人数少于8人的,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二)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3名,旁听人应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人选。

  (三)部门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事项主要涉及的5个部门将派代表参加会议,分别为区住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三水海事处、西南街道办事处。

  (四)媒体记者

  本次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设听证记者席。

  五、听证参加人及旁听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6日至7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听证会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30,申请人现场递交报名申请资料,报名地点: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1号楼102室(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街道文锋中路八巷);

  2.网络报名:7月6日0时- 7月16日24时,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sthj_sk@ss.gov.cn。

   (三)报名申请资料

  听证参加人或旁听人报名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报名人员应确保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何健强,联系电话:87767751;梁莹莹,电话:87767591。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和听证材料送达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及西南街道办事处网站公布。听证会通知书和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以及有关背景材料将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送达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一旦确定,应当准时到场参加听证。确不能到场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我局,我局将从备选人员中选取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佛山市三水区石塘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2.听证参加人、旁听人报名表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