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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水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水区“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为扎实推进我区“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引领全区的示范工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开展“无废工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与启动
“无废工厂”由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及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共同牵头,通告并鼓励辖区企业积极报名参与,对申报的参评企业由牵头单位评估后,上报市无废办审核并公示。
二、建设时间
参评企业需对照建设要求,在每年11月30日前(截止时间为2025年)完成“无废工厂”建设。
三、建设要求
“无废工厂”建设要求包括合规性(硬性要求)、组织管理、绿色生活生产源头减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和附加分等指标要求(附件1、附件1-1和附件1-2)。若后期上级部门对评价指标进行更新调整,应当从其规定。
四、申请与评估
企业经自查已达到“无废工厂”评价指标的条件后,可填写《佛山市“无废城市细胞”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提出评估申请。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扫描版。
附件:(可点击下载)
(联系人:罗建华,联系方式:87767786)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