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三水区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认定工作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9-11-11 06:59:00 来源:SSQ 【字号:

 

三水农情           62期(总第89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编      20191111

                                                                 

 

    11月6日上午,区离岗老兽医生活补助认定工作组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离岗老兽医生活补助认定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张伟杰主持,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针对各镇街在开展离岗老兽医人员信息收集、核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商议,并确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主要问题是:如何核定离岗老兽医的工作年限,证明人和被证明人不在同一单位或工作时段不同能否作有效证明人,能否跨镇证明等。

会议经研究讨论后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离岗老兽医的工作年限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工作满1年以上才能符合申请条件,对工作满1年而未达到2年的按1年计算,如此类推。二是考虑到离岗老兽医群体年龄跨度大,证明人的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可扩大为现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若存在子女代岗情况,代岗子女应有与兽医站签署相关劳动协议、合同,存在劳务关系,若无法提供以上资料,则不符合认定条件。四是申请人从兽医站离岗后,仍为兽医站从事有偿畜禽免疫工作的,不符合申请条件;五是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资料时要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个人参保信息证明,没有参保的也要提供无参保证明。

 

区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补助认定组研究讨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