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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2-12 17:25:44 来源:三水区人民政府 【字号:

  三水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专项规划、行政管理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及成果推广;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统计和分析;指导监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负责交通运输基本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批(核)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调控责任,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的秩序;对全区交通建设项目的法定程序实施规范化监管;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造价的监管;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对公路桥梁收费站和公路路政实施行业管理。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完成辖区内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市级统筹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许可、质量和安全管理、运营监督、地铁保护等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督办辖区轨道交通项目土地综合开发、投融资、征地拆迁等重要事项;负责组织拟订区轨道交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统筹区轨道交通项目相关工作。

(五)负责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客运、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的审批;负责组织、监督、协调、实施全区道路运输、公交客运、出租客运、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水路运输、港口行业及其辅助业等行业管理,维护行业的竞争秩序;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的投放,检查指导行业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

(六)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行政管理;负责协调港口行政管理规费征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运价调整和改革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路客货运输业(包括港澳航线)、港口、引航等港口辅助业务及港口岸线布局、运输服务业的审批和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港口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核和监管;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的监管。

(八)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组织关系国计民生的抢险救灾、紧急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负责城市道路及其交通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统筹拟定停车场行业地方性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协调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派出机构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轨道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