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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以及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军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
决定免去:
叶信标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职务;
陈 畅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江龙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
黄猛高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