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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人民政府区长李军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
决定免去:
李健峰同志的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林耀强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徐仲辉同志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马秀伟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马秀伟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徐 昕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应 斗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列勇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