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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区长黄海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
决定免去:
董志泉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钱静瑜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何永坤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