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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通过,
免去:
陈绍宁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曾宪烽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