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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风“海马”预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8 11:03:00 来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号:

关于做好台风“海马”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今年第22号强台风“海马”将于1021日中午到下午以台风或强台风级别在深圳到汕尾沿海地区登陆。受“海马”的影响,预计2122日我区有暴雨,平均风力56级,阵风810级。为严防台风引发的次生灾害和事故,请按以下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预防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镇()、各有关单位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台风强度大、破坏性强等特点,明确责任,把预防灾害、事故各个环节的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预防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重点突出,狠抓预防措施落实。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防预工作,特别是住建、交通、城管、海事、安监、农林渔业、文体旅游、供电等部门要按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加强建筑工地、简易工棚、户外大型牌架、旅游景点、渡口码头、危险建筑物、油气管道、城市低洼地带等场所,以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林渔业、供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较大、不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采取停工停业等避险防范措施,及时转移人员,确保不因台风暴雨发生次生事故。

三、做好值守工作,强化应急响应。各镇()、各有关单要加强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领导干部要带队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通畅,发生重要险情及时处理、上报。

 

 

三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