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第二批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04 16:47:00 来源:三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佛山市

第二批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诚信管理试行办法》(佛安监〔2015〕46号)的要求,经市、区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综合认定,确定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纳入佛山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佛山市第二批安全生产“黑名单”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71

附件

佛山市第二批安全生产“黑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原因

管理期限

1

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6日上午10时18分左右,佛山市尼罗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执行持证上岗规定,对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年。

2

广州市泰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2月7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海万锦豪园紫荆街1座的办公楼西侧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是本起事故中清洗外墙工程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缺乏监管,未履行现场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现场作业人员存在不安全行为,对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年。

3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

    2015年2月7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海万锦豪园紫荆街1座的办公楼西侧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公司是本次事故中清洗外墙工程的发包方,对施工现场缺乏监管,未履行现场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制止现场作业人员存在不安全行为,对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年。

4

佛山市顺德区利尔德印染

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1日上午9时许,位于顺德区杏坛镇科技4路12号的利尔德印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61名员工吸入有毒气体导致身体不适的中毒事故,4人出现明显中毒症状,其中2人稍重,2人轻症。该公司极其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落实,应急救援演练走过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未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对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年。

5

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日9时28分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港口路的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786万元。该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未办理审批手续、未清除动火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前,在易燃易爆场所违规组织动火作业;未依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3年。

6

佛山市三水区广汇化工

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5日凌晨3点,佛山市三水区广汇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泄漏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该公司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未督促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应安全措施,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对这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2年。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总工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监管分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71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