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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15:21:35 来源:本网-三水区财政局 【字号:

区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工作,根据我区财力情况以及上级下达我区的债券资金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拟对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佛山市三水区2023年财政预算(以下简称年初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936,500万元(扣除市区税收分库[1]影响,计划实现1,047,954万元),比年初预算801,452万元调增135,048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835,897万元调增100,603万元,其中:

  1.调增上级补助收入96,765万元;

  2.调增上年项目结转5,783万元,调整为40,305万元,主要是根据2022年财政决算数进行调整,其中:区直属调增上年项目结转5,721万元、镇(街道)调增上年项目结转62万元;

  3.调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0万元,调整为15,530万元;

  4.调减调入资金2,475万元,调整为29,45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调整为28,000万元,调减1,938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调整为1,450万元,调减537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整为936,500万元,比年初预算801,452万元调增135,048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835,897万元调增100,603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859,534万元,比年初预算 736,913万元调增122,621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771,358万元调增88,176万元,具体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59,765万元;

  (2)因镇(街道)财力结构变化,调增各镇(街道)返还款45,180万元;

  (3)在收回财政统筹资金中安排24,878万元,主要是新馆租金及基础物管费等59个项目;

  (4)调增区直属上年项目结转相应安排支出5,721万元;

  (5)在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路灯电费1,000万元;

  (6)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国省道干线公路小修养护工作经费530万元;

  (7)收回项目资金并相应调减区直属支出45,898万元;

  (8)科目调整调减本级支出3,000万元,主要是购买水田规模指标专项资金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调整到转移性支出;

  (9)项目之间调剂使用,主要涉及5个部门调剂资金3,345万元。

  2.调增上解支出8,885万元,其中:增加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出资资金等4个专项上解21,885万元、减少上解其他佛山市下达各项专项资金13,000万元。

  3.调增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3,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000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42万元。

  二、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926,251万元,比年初预算902,000万元调增24,251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985,568万元调减59,317万元,其中: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3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23万元、本年收入调减195,340万元(调减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短收)。

  (二)支出预算调整。

  基金预算总支出调整为926,251万元,比年初预算902,000万元调增24,251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985,568万元调减59,317万元,其中:

  1.本年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82,163万元,比年初预算521,141万元调增61,022万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604,709万元调减22,546万元,具体如下:

  (1)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36,000万元。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8月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佛财债〔2023〕25号)、《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8月下旬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通知》(佛财债〔2023〕28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三水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共136,000万元,该债券资金由省财政分月分批发行后再将债券转贷资金拨付至我区。债券转贷资金拟安排用于三水区芦苞片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20个区内重点项目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安排支出23万元;

  (3)调减返还土地出让收入134,193万元;

  (4)收回当年安排本级项目资金并相应调减支出24,376万元。

  2.调减上解支出38,000万元。

  3.调减调出资金1,938万元,调整为28,000万元。

  4.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调整为4,059万元,比年初预算892万元调增3,16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调整为4,170万元,比年初预算5,196万元调减1,026万元,其中:

  1.调增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

  2.调减本年收入1,062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调整为4,170万元,比年初预算5,196万元调减1,026万元,其中:

  1.调减本年支出414万元,主要是减少国资收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支出;

  2.调减调出资金537万元,调整为1,450万元;

  3.调减结转下年资金7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94,339万元,比年初预算111,122万元调减16,783万元,主要原因: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企业税收增长较慢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补助收入预计减少。

  (二)支出预算调整。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97,362万元,比年初预算89,677万元调增7,68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将省属非驻穗机关2019年-2021年结余资金上划省,增加上解上级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调整为-3,023万元,比年初预算21,445万元调减24,46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调整为33,707万元,比年初预算52,446万元调减18,739万元。

  五、其他情况

  (一)历年暂存款安排情况。

  本次调整预算在历年暂存款(一般公共预算性质)中安排362万元,用于路灯电费等2个项目。

  (二)新增举借情况。

  2023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调整为269,100万元,比年初预算50,000万元调增219,100万元,比第一次调整预算133,100万元调增136,000万元。新增举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6,000万元,为上级下达我区的2023年8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拟安排区本级44,600万元,分别用于佛北战新产业园三水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16,000万元、三水区污水整治综合提升及配套建设工程12,000万元、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省定重点项目)5,600万元、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配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5,000万元、佛北战新产业园三水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5,000万元、三水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综合建设工程1,000万元;

  2.拟安排芦苞镇29,900万元,用于三水区芦苞片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900万元、芦苞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提质改造项目10,000万元;

  3.拟安排乐平镇15,000万元,用于佛山国家高新区大同湖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8,000万元、三水乐平电商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7,000万元;

  4.拟安排云东海街道13,000万元,用于云东海街道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5,000万元、佛山大型产业集聚区——三水区云东海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佛山三水云东海环湖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3,000万元;

  5.拟安排白坭镇10,000万元,用于佛山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区产业园(白坭)先进制造业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白坭镇聚龙湾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万元、白坭镇水都对接区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

  6.拟安排南山镇10,000万元,用于粤港澳大湾区现代都市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7.拟安排西南街道7,000万元,用于中国(三水)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8.拟安排大塘镇6,500万元,用于大塘北部副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三水区大塘“双碳”先行示范区综合发展配套项目1,500万元。

  (三)2023年区镇(街道)财力平衡。

  1.取消年初财力置换计划。

  2023年年初预算区级对三个镇(街道)实行财力置换4,000万元,具体如下:增加两个街道及乐平镇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款4,000万元(其中西南街道2,000万元、云东海街道1,000万元、乐平镇1,000万元),同时区级财政在一般公共预算中的教育费附加给予西南街道及云东海街道各2,000万元、乐平镇1,000万元补助。现受镇(街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影响,难以实现此财力置换计划,故申请取消年初财力置换计划。

  2.2023年区本级、西南街道财力平衡。

  为优化区与各镇(街道)的财力配置,平衡财政资金的收支,区级拟对西南街道实行财力置换2,000万元,具体如下:增加西南街道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款2,000万元,同时区级财政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入中给予西南街道补助2,000万元。

[1]市区税收分库: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两级税收收入分库比例的通知》,2023年起税收收入从100%区级收入调整为市级25%、区级75%,相应区级不需要通过上解反映上缴佛山市税收收入25%。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2023年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