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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第三季度环保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16-09-28 16:05: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序号 案号 被处罚人 案由 处罚决定 处罚依据
1 三环罚(云)字[2016]第16号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乔生泡沫制品加工店(乔治海)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 三环罚(云)字[2016]第19号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嘉浩水性涂料厂(麦柱伟)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 三环罚(云)字[2016]第6号 佛山市正淳纸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 三环罚(云)字[2016]第17号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盈尔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罗志伟) 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 罚款2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5 三环罚(云)字[2016]第20号 李逢春 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 三环罚(大)字[2016]第6号 张信有 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 罚款5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
7 三环罚(南)字〔2016〕第2号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恒盈丰复合材料加工厂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罚款3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8 三环罚(监)字〔2016〕第18号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活轩五金加工厂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排放标准 罚款57.19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9 三环罚(监)字〔2016〕第16号 佛山市三水正宏树脂有限公司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地方规定排放标准 罚款240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
10 三环罚(云)字[2016]第18号 佛山市三水区贝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1 三环罚(云)字[2016]第9号 佛山市晶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2 三环罚(西)字〔2016〕第11号 龚国辉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3 三环罚(西)字〔2016〕第12号 潘达金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4 三环罚(西)字〔2016〕第10号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大众嘉塑料制品厂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项目已投入生产 罚款6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5 三环罚(西)字〔2016〕第16号  波尔亚太(佛山)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存放危险废物的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罚款3.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
16 三环罚(西)字〔2016〕第17号  佛山市三水正宏树脂有限公司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没有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罚款2.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17 三环罚(监)字〔2016〕第19号 陈加飞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罚款6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8 三环罚(监)字〔2016〕第20号 佛山市三水春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19 三环罚(白)字〔2016〕第9号  佛山市三水区优铂铝业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2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0 三环罚(白)字〔2016〕第10号  佛山市三水雅居宝建材有限公司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 罚款1.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
21 三环罚(白)字〔2016〕第12号  佛山市雅丽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6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2 三环罚(白)字〔2016〕第11号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科志五金制品厂 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3 三环罚(白)字〔2016〕第13号 佛山市三水奥立得化工有限公司 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 罚款1.7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
24 三环罚(白)字〔2016〕第14号  佛山市三水奥立得化工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罚款3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
25 三环罚(西)字(2016)第4号  佛山市三水区广铁联营石膏厂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项目已投入生产 罚款5.3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6 三环罚(芦)字(2016)第9号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盛兄源木粒加工店(经营者邓济全)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使用 罚款4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7 三环罚(芦)字(2016)第8号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美心家具厂(经营者唐伟华)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8 三环罚(乐)字(2016)第28号 佛山市三水骏华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9 三环罚(乐)字(2016)第18号 佛山市三水区南边福盈塑胶原料厂(何伟文)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罚款6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0 三环罚(乐)字(2016)第22号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汝和沙场(梁汝和)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1 三环罚(乐)字(2016)第21号 佛山市鸿宝织造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2 三环罚(乐)字(2016)第16号 佛山豪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4.7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3 三环罚(乐)字(2016)第19号 佛山市三水广裕泡沫厂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4 三环罚(乐)字(2016)第25号 佛山市华瑞蜂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5 三环罚(乐)字(2016)第27号 佛山市三水粤之龙泡沫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6 三环罚(乐)字(2016)第20号 佛山市三水区金爵士织造厂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 罚款4.7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7 三环罚(乐)字(2016)第17号 佛山市博今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 罚款3.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
38 三环罚(乐)字(2016)第23号 佛山市三水区广牧兴饲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39 三环罚(乐)字(2016)第24号 佛山市三水丰乐家具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0 三环罚(监)字(2016)第32号 佛山市三水咔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1 三环罚(监)字(2016)第27号 佛山市亚特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2 三环罚(云)字(2016)第24号 佛山市三水区广利米面制品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43 三环罚(云)字(2016)第30号 广东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排放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罚款0.5万元 《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44 三环罚(云)字(2016)第31号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排放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罚款0.5万元 《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
45 三环罚(西)字(2016)第19号 佛山市三水金湖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不按规定设置排污口 罚款5.5万元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46 三环罚(云)字(2016)第27号 兴富军五金塑料加工厂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产或者使用 罚款5万元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