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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2020年第二季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环保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16 16:10:30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序号

案号

被处罚人

案由

处罚依据

申请强制执行内容

1

三环罚(乐)字〔2019〕

第11号

佛山市展创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责令被执行人佛山市展创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拆除储罐1台、震筛机1台、脱水机1台、输送带1条)。

2

三环罚(芦)字(2019)第8号

佛山市祺正建材有限公司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缴纳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217500元);
2.缴纳加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217500元)。(以上两项共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整(¥435000元)

3

三环罚(芦)字(2019)第9号

丁平

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1.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元);
2.缴纳加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57000元)。(以上两项共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元整(¥1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