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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2020年第四季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环保案件

发布时间:2021-01-05 16:52:30 来源:本网-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字号:

序号

案号

被处罚人

案由

处罚依据

申请强制执行内容

1

三环罚(西)字

〔2019〕第14号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王述宝五金制品厂(经营者是王述洋)

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1.缴纳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2.缴纳加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以上两项共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2

三环罚(监)字

〔2019〕第22号

覃国辉(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合丰泰起毛厂经营者)

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缴纳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元整(¥1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