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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登记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4-11-19 15:53:00 来源:三水区政府 【字号:
 

序号

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审批时间

文号

1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正宏泰不锈钢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正宏泰不锈钢有限公司

2014.8.4

 No.FDY2014-80 

2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铸金不锈钢厂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铸金不锈钢厂

2014.8.4

 No.FDY2014-81 

3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丰钢金属制品厂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丰钢金属

制品厂

2014.8.4

 No.FDY2014-82 

4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金隆泰轧钢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金隆泰轧钢有限公司

2014.8.4

 No.FDY2014-83 

5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国标带钢五金厂核技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国标带钢五金厂

2014.8.4

 No.FDY2014-84 

6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雄带钢金属制品厂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雄带钢金属制品厂

2014.8.4

 No.FDY2014-85 

7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区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2014.8.6

 No.FDY2014-86

8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中港兴不锈钢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中港兴不锈钢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2014.8.8

 No.FDY2014-87  

9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南海西樵合志盈金属压延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的批复

佛山市南海西樵合志盈

金属压延有限公司

2014.8.8

 No.FDY2014-8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辐射与放射监管科,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380879

传  真:0757-83380879

电子邮箱:fshbzj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