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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裕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二期)及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06 16:31: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裕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裕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二期)及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佛山市三水裕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对外经济开发区西区B1号之二(地理坐标为:北纬23°10'36.7"、东经112°51'5.3"),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0万元,分A、B区建设,其中A区于2013年9月27日通过了环评审批(三环复〔2013〕141号文)。

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内容包括:(一)A区18-19#两栋楼从18层调整为26层,同时部分配套设施稍有改动;(二)B区新建楼高为26层的16-17#两栋楼以及地下车库, 且16-17#两栋住宅楼首层设普通商铺,普通商业建筑面积约841.66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4885.85平方米。

改扩建后,时代廊桥花园四期规划总用地面积仍为83108.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由A区159565.96平方米增至A、B区合计191817.10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49594.2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36004.3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12972.9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6780.63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6606.64平方米,容积率为1.80,绿地率为44.05%。时代廊桥花园四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共19幢,15幢均是18层,4幢是26层)、商业楼(住宅楼1#、2#、3#、4#、16#、17#、18#、19#、20#、21#楼首层的一般商业和22#、23#、24#、25#、26#楼的餐饮业)、车库及配套公建,其中配套公建主要设有物业管理用房(位于10#、11#楼负一层)、消防控制室(位于3#楼负一层)、通讯设备用房(位于21#楼负一层)、配电房(位于1#、5#、6#、9#、12#、18#、20#楼负一层)等;项目建成后可容纳住户1426户,地上地下住宅机动车停车位共1361个,商业地上机动车停车位69个,即总机动车停车位1430个。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10月30日出具《关于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A区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意见的函》(三环〔2015109),项目A区总投资1622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4.4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23716.17平方米,其中包括1-11栋、20-21栋、22-26栋、地下室车库及配套公建和1台880KW的备用发电机,规划住房890户,总机动车停车位955个

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二期)包括12-13栋、16-19栋A-2地下室,层数为12-13栋18层,16-19栋26层地下室A-2为一层,总建筑面积为68035.9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51697.64平方米,商铺面积2161.16平方米。架空层面积1180.19平方米。地下室A-2区面积12954.84平方米。上述部分总投资8991.23万元环保投资157.36万元。整体项目总用地面积仍为8310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1752.16平方米,整体项目总投资25212.57万元整体项目环保总投资481.76万元。规划住户1246户,总机动车停车位1361个,地下室配套公建和1台880KW的备用发电机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于2013927日审批了时代廊桥花园四期(A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环复[2013]141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于20141215日审批了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4]156号)

项目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驿岗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备用发电机污染物专用气筒引至楼顶排

项目居民厨房产生油烟经收集后由楼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项目的噪声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三、验收结论

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二期)及项目整体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合理规划垃圾收集桶的位置,减少垃圾臭气对居民的影响

(二)做好配电房设备、发电机、水泵、风机的隔音降噪和电磁辐射防治工作;规划车辆进出路线,以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采取合理布局或建设边界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周边道路、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影响及项目对周围已有敏感点的影响

(三)进驻该项目商业功能部分的每个建设项目必须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四)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核定改扩建后整个四期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COD为17.46吨/年,氨氮为3.492吨/年,纳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不再另行分配;项目不安排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56日至2016512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