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佛山市柏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03 10:14: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柏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保局拟对佛山市柏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开发区南BG3-2号(F3)(F4)小区南BG2-3号(F4),占地面积3840平方米,建筑面积3520平方米,项目二期总投资5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二期年产胶粘带100吨,项目劳动定员30人,在厂内住宿但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二期增加1台涂布线机,主要设备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0316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098号)。

项目二期生活污水依托一期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上胶、烘干工艺和胶芯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经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20000m³/h,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有机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排放限制;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监测结果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编号:GZE170110800804。监测单位为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二期项目验收监测时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0432/年。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83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83日至201789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