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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丽日坚美房地产有限公司三水区丽日坚美森林湖住宅小区项目及项目扩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5-20 14:56: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丽日坚美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丽日坚美房地产有限公司丽日坚美森林湖住宅小区项目及项目扩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环保局于2007年5月13日审批了丽日坚美森林湖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佛环三复[2007]12号)。佛山市环保局于2011年5月25日审批了三水区丽日坚美森林湖住宅小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环三复〔2011〕10号。经过两次审批以后,项目最终规模如下:项目位于三水区森林公园东面地块总用地面积218311.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7094.22平方米。规划建设观景洋房、花园洋房277座,电梯洋房47座,设计户数为1030户,总人数约3605人。本项目设有一个幼儿园、一个洗车服务站、一个会所面积11000平方米,设地下停车位1200个,100个室外小型车停车位,安装3台900KW的备用发电机。

三水区丽日坚美森林湖住宅小区项目项目扩建(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128725.6m2,项目总投资约320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0.3万元建设观景洋房、花园洋房106座,电梯洋房37座,户数为716户,总人数约2148人。配套建设有1个幼儿园、一个会所综合楼),地下停车位908个,室外停车位93配置一台500kw的备用发电机。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引入西南镇的驿岗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三水区丽日坚美森林湖住宅小区项目及项目扩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按环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预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合理做好绿化、建筑布局、交通等规划,落实人车分流,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并落实好营运期间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不设商业街,进驻的幼儿园,必须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三)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计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排放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520日至201652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保护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