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日丰企业有限公司装配、包装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19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9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完成40000万套PP-R管件、4000万条不锈钢编织软管、6000万套铜管件、4000万套阀门、500万套分水器、500万套龙头的装配及包装;本项目劳动定员1100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主要设备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于2011年11月14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1〕280号)。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设两个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28000m³/h。。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残次品委托回收单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大型规模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监测Y字(2017)TR1703194A-001,监测单位为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项目不安排总量控制指标。
此复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20日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