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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地园地块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15 09:32: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高地园地块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高地园地块项目三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高地园地块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高丰管理区高地园(土名)地块(N 23°1033.30E 112°547.49)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246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3733.98平方米,项目由18栋高层住宅楼、1栋商业办公楼和商业街组成,住宅楼为18-32层,商业办公楼为28层,商业街为1-2层;规划住户约2520户,共7560人;项目配套商业(其中设有餐饮业,不设产生刺激性气味较重的餐饮类别,不设KTV和电影院)、配电房、发电机房、物业管理用房、燃气控制室、小型垃圾收集点等,不设中央空调,共设置2910个停车位(其中地上291个,地下2619个)。项目商业街和沿街商铺中四处两层高的商铺具有餐饮功能;设4个配电房(分别位于1#9#16#17#楼地下层);设3个发电机房(分别位于1#9#17#住宅楼地下层),每个发电机房配1700kW的柴油发电机;设小型垃圾收集房(位于项目2#楼地下层),为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临时转运点。

(二)项目一期(三环验[2016]9号文)包括1#楼、3#楼、5#楼、6#楼及对应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79032.78平方米,规划住户约564户,共1692人;沿街设置商铺;1#住宅楼地下层设1个发电机房,配1555kW的柴油发电机。

(三)项目二期包括2#楼、4#楼、19#楼及对应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7518.76平方米。其中2#楼和4#楼为住宅,规划住户约384户,共1152人,19#楼为2层商业铺(商业街AB座),规划车位501个。工程总投资1503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项目三期包括7#楼、8#楼、9#楼、10#楼、19#楼(商业街CD座)、19#楼(商业街EF座)、19#楼(商业街GH座)及对应的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85648.55平方米。其中7#楼、8#楼、9#楼、10#楼为住宅,规划住户约526户,共1578人,19#楼(商业街CD座)、19#楼(商业街EF座)、19#楼(商业街GH座)为2层商业铺,规划车位692个。工程总投资14560万元,环保投资148万元。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于20131216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三环复[2013]236号)。

项目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经预处理经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驿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三、验收结论

    高地园地块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管理,生活垃圾经收集点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减少垃圾臭气对居民的影响。

(二)进驻该项目商业功能部分的每个建设项目必须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三)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计入驿岗污水处理厂总量排放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515日至201752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