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网站支持IPv6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欣达装饰材料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28 15:57: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欣达装饰材料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保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欣达装饰材料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三水区白坭镇西岸村沙角浪,项目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主要从事陶瓷原料的制造和销售,年产马赛克散粒80吨。项目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主要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6119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6109号)。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外排。

项目设置一台玻璃上色炉,燃烧液化石油气,炉窑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原材料在开料、切割成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交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现场监测期间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负荷达75%以上。项目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炉窑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环监字[2017]YH1701011号。监测单位为佛山市中环环境检测中心。

四、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四、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四)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验收监测时二氧化硫浓度低于检出限、氮氧化物为0.024/年,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批复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928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928日至201710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