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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6-03-31 17:15: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佳益利拉丝厂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工业区C区一号厂房,(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5'2.6"北纬23°19'56.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万元,主要从事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年产金属丝绳1100,螺丝产品1800万粒。项目定员为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项目主要设备见项目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2015916日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5〕136号)

项目的清洗废水和漂洗废水收集采用“混凝沉淀+砂滤+碳滤”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能力为1m3/h(8m3/d)

项目酸洗产生的酸雾废气经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能力为6000m3/h

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酸剥皮废渣清洗池、石灰池和漂洗池沉渣员工生活垃圾废酸液、剥皮废渣、漂洗池沉渣属危险废物编号 HW17 表面处理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达到100%。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循环使用;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编号:YS-1511001-001。监测单位为广东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向我局申报危险废物转移合同。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向我局提交相关《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

                              2016331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331日至2016年4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