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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二期)及项目整体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6 16:01: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全文链接

验收时间

时代廊桥花园四期改扩建项目(二期)及项目整体

三环复[2014]156号

2014-12-15

三环〔201628

2016-5-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水区人民政府或佛山市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机关大院内,电话:83382285,邮编:528000)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水区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
联系地址:西南镇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18号环保窗口(邮编5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