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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达昆不锈钢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24 16:38: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达昆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达昆不锈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租用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村委会禾里坑村“深水田”(土名)。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946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工程建设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和宿舍楼等。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不锈钢板1.5万吨。项目员工人数共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员工全部不在厂区内食宿。项目主要设备见项目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我局于20151021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15144号)。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冷轧油雾经收集后采用静电油雾处理装置回收处理后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0m3/h。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其在厂区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旧乳化液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现场监测期间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负荷达75%以上。乳化油雾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广东省《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项目退火炉以管道天然气为燃料,退火炉尾气经收集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后高空排放。项目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HSJC(验字)20161206005,监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必须及时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每年向我局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合同与转移联单。

(三)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四)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124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124日至201713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