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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宏景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04 17:04: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宏景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保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宏景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暨塘村兴业园A6号地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主要从事铁管生产,年产铁管2000吨。项目定员10人,只在厂内用餐不在厂区住宿,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项目(一期)主要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一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三水区环保局于2015713日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宏景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环复〔2015107号)

    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0/年,经处理后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一期)废气冷轧油雾经收集后直接返回乳化液循环系统中使用,未能回用的部分冷轧油雾经收集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大气污染物特别限值要求;项目不设食堂,一期不上退火炉。

项目(一期)生产设备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的堆放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交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乳化液、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一期)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项目(一期)冷轧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执行广东省《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现有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CTT170720251CNYS,监测单位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项目(一期)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若要新增设备产能等,必须重新向我局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每年向我局提供危险废物转移合同与转移联单。

(四)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五)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六)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七)项目(一期)不安排总量控制。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94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94日至2017910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