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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赛因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建筑陶瓷技术装备开发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24 16:58: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广东赛因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环保局拟对广东赛因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建筑陶瓷技术装备开发制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拟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汇金工业城,项目总用地面积990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6806.02平方米,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项目年产粉体设备和造粒系统60套,陶瓷墙地砖深加工生产线80套,自动储坯系统30套,喷墨打印机40台,陶瓷墙地砖尺寸智能检测设备和高仿真视角分选系统200套,陶瓷墙地砖包装线100套,瓷砖物流仓储系统20套,环保设备50套(其中瓷砖物流仓储系统、粉体设备和造粒系统、环保设备只进行设计采购和安装,所有生产活动不在本项目厂区进行,故无产污环节)。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期约96个月,合计劳动定员1000人,年生产时间33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项目设备见项目清单。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我局于2016520日审批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佛环三复〔201660号);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合适体积的事故应急池。

项目喷漆柜产生的废水经循环使用,定期有资质的交危险废物公司回收;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治理设施由广东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营运期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机加工粉尘及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喷漆有机废气经“喷淋洗涤+等离子净化+UV光解”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能力为21500m3/h有机废气经治理设施由广东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位于工业区内,落实了隔音、防震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区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 一般固废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期间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75%以上。项目喷漆废水经治理后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粉尘及焊接烟尘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S-1611003-001。监测单位: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验收意见

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你公司数字化建筑陶瓷技术装备开发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各项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加强原材料和成品的装卸、运输、贮存、生产安全管理,加强装卸、运输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必须及时交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验收的规模与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四)按有关规定向行政服务窗口申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五)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六)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

(七)核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1.05/年,由白坭镇政府调配;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白坭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指标中,不另行分配验收监测时总量为0.62/年符合总量控制指标。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224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224日至201732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法制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1号楼1楼法制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