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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南健橡塑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9-25 17:50:00 来源: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字号: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南健橡塑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环保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南健橡塑厂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保安村民委员会小陆坑村“深水窟”,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年产天然橡胶手套150万对,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年用量180吨。项目主要设备为定型烘炉2台,烘干机20台,砂子磨16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我局于2004712日审批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环复〔2004279号)。

项目生产废水经合建的污水站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设计处理能力为600m³/d;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酸雾废气和含氨废气,生产废气经4套喷淋净化塔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单套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³/h。废气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项目生产设备集中在厂区中心,落实了隔音、防振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了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了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乳胶制品企业标准;氨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企业标准;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环)环监(2017)第(0613A01)号,监测单位为广州市建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五、要求和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帐,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项目初次申报或者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提交《排放污染物基础信息申报表(试行)》;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含试产、试营业)后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并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进行申报,须到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申领排污许可证。

(四)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五)项目验收监测时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要求。

 

                       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2017925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925日至201710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