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延长<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19〕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21〕15号)对三发改价〔2019〕11号文的修改规定继续执行。在继续施行期间,国家、省和市如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19〕11号)
2.《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21〕15号)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