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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改价〔2024〕12号 关于延长《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6:13:44 来源:本网-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点击查看文件:《关于延长<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19〕1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4月30日。《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21〕15号)对三发改价〔2019〕11号文的修改规定继续执行。在继续施行期间,国家、省和市如出台新的政策,从其规定;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19〕11号)

                    2.《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三发改价〔2021〕15号)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