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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转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4:39:17 来源:本网-三水区民政局 【字号:

       为规范和推进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转移,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3〕231号)以及《佛山市三水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三委办〔2013〕10号)有关规定,现就职能转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移的职能内容

  区民政局为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的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职能工作。

  二、转移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三、转移方式

  竞争转移。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承接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1个社会主体承接转移职能。本转移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报名和咨询,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

  四、转移期限

  自双方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五、工作承接要求

  按照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初评工作,包括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具体评估工作、作出初评评估等级结论等;在评估中秉持客观公正,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不接受参评单位或相关利益人的吃请和财物馈赠、不徇私舞弊,并为参评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方面的秘密。

  六、承接主体的资格和条件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自身要求,等级评估职能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业务范围涉及法律、会计、审计、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并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及专业服务能力;

  2.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5.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6.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七、转移程序

  (一)接受报名。申请单位根据承接主体的资格、条件要求提出书面承接申请。提交的资料包括:

  1.《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申请确认表》;

  2.具备承接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对应第六大项承接主体资格各项要求);

  3.承接转移职能后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方案措施;

  4.服务项目报价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服务单价)。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于5月18日前送至我局。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南路17号203室,咨询电话:87700816。

  (二)组织评审。由区民政局综合评定,从中择优选择1个单位作为承接主体。

  (三)公示名单。在拟定承接主体后,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区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没有异议的,区民政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

  八、其他事项

  区民政局将开展对转移事项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评估工作,对承接主体开展工作实施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协议取消其承接资格。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申请表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