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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关于三水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5 17:39:43 来源:本网-三水区民政局 【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定于2023至2024年实施三水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进行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至2024年三水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项目

二、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省、市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2021-2023年)等工作要求,通过实施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构建“五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

三、项目要求

配备2名以上驻项目专职工作人员,实施项目管理,提供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重点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能力,打造创新性、示范性的社会组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社会组织骨干力量;

4.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平台,推动社区公益服务资源链接,有效参与社区治理;

5.强化社会宣传,打造一个有三水特色的品牌,推动形成具有三水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模式。

四、周期及预算金额

1.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起1年;

2.预算金额:不高于40万元。

五、资质要求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实施财务管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参加2021、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报;

6.社会信用良好,无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无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六、申报方法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资质要求之必要条件各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设计书(含费用概算及报价单、加盖公章);

4.投标机构相关领域或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5.投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6.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7.可一并提交的其他材料:有社会组织培养发展、服务提升、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服务经验;曾获评政府部门评定的优秀组织或优秀服务项目;专职工作人员中持相关职业资质证书,如: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曾获评4A等级以上社会组织;具备同类型服务项目经验;有较强的新闻报道、媒体宣传能力。

(二)提交方式

凡具备相应条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并有意向承接的机构,应在20231010下午17点前向区民政局报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所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并以文件袋密封盖章,整套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联系地址: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3座区民政局五楼503室,联系电话:87700816。

七、确定标的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定的方式 ,主要围绕投标机构资质、运营实力、服务内容、价格预算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 ,综合得分第一者即为首选供应商。现场评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