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要求,我局依法开展了2022年度三水区社会组织年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基本情况
我区应提交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共332个(社会团体15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8个);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向我局提交年报的社会组织248个(详见附件1),参检率74.70%,另有84个社会组织未按时提交年报。
从各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实际工作来看,多数社会组织重视年报工作,按时完整报送年报材料。但是,也有部分社会组织对年报工作不够重视,经多次提醒督促,仍未按时提交材料,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
二、2022年度社会组织活动情况
2022年,多数社会组织能够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完善内部治理架构,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把稳政治方向,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但是,仍有部分社会组织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人治理不规范。未按章程规定要求按时换届;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多社会团体出现净资产为负数情况,少数社会团体年报显示无财务数据;存在较多民办非企业单位借款较大,净资产为负数的情况;三是部分组织存在未开展活动、无运作的情况,甚至名存实亡;四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未落实重大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部门报备制度。
三、工作要求
年度报告是各社会组织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是督促社会组织加强建设、改进管理、规范运作的重要措施。我局拟将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详见附件2),对长期不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