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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11:32:00 来源:三水区审计局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提高认识、立行立改,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顺利。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我区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追踪检查力度,各被审计单位均能主动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事项,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明显实效。截至2018年7月,上缴财政资金1321.47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324万元,拨付滞留资金901.52万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项;同时,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6人。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超标准设置预备费的问题。区财政局调减预备费3800万元,并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预备费调整后符合预算法规定标准

(二)关于部分专项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8年预算编制中,将能够落实到单位的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确实需要财政性预留的重点项目,在重点专项支出表中反映。

(三)关于部分民生专项资金未足额编入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在2018年预算编制时,根据财力的客观影响,按照轻重缓急的排序,优先保障民生支出的资金安排。

(四)关于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6949.62万元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的问题。区财政整改过程中不断盘活存量资金,并将盘活的存量资金安排相应项目,优化资金的使用,截至2018年6月底收回的存量资金已全部安排使用

(五)关于部分义务教育资金未及时安排给镇(街道)或未按规定及时拨付至学校的问题。区级负担的义务教育资金93.31万元于2017年3月拨付西南街道和南山镇欠拨义务教育经费和住宿费901.52万元已于2017年10月拨付

(六)关于对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7年6月出台《佛山市三水区区级财政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基建工程预、结、决算审核初稿、正稿出具的时限,同时将完成初稿时间、送审金额、复核审定金额等纳入考核范围。同年7月对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财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单项考评工作,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效能。

三、部门预算审计整改情况

对区民政局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住建、水务)、区公资办等单位部门预算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财政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区民政局2017年9月上缴闲置2年以上专项结余资金253.61万元。今后在确保民生补贴资金足够的情况下,减少区级资金预算投入,并加快闲置资金支出进度。

(二)关于非税收入未纳入区财政管理的问题。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住建、水务)涉及各项非税收入共439.83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三)关于监管不力,向已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民政专项补贴的问题。经核对,2016年多发各项补贴数额为119.89万元。截2018年5月,共计追回多发民生资金98.18万元(占比82%),其中云东海街道、白坭和南山多发的民生资金已全部追回。

(四)关于制度制定存在缺陷,未及时修订的问题。区民政局已重新修订《佛山市三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对其中不合理的条款进行修改,由区政府于2017年12月印发实施。

(五)关于未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截至2017年7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办理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退费5.71万乐平镇办理土地登记证书费退费0.12万元。

(六)关于对部门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存在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没有立项审批未经招投标预结算以及货物采购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完善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重大事项的管理制度要求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区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并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区社会福利中心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超标准提取职工福利基金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等问题区民政局召集区社会福利中心三个下属事业单位班子召开审计问题通报会,督促认真对照问题抓好整改。区社会福利中心2017年10月完成了入账固定资产的估价入账工作,同年11月重新修订2017年福利待遇制度,按规定调整了职工福利基金计提比例2018年1月按规定完成饭堂采购招标工作。

(七)关于物业及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区公资办推动下属企业完成了1200个物业统一集中管理,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有物业委托招租的通知》,制订进一步深化区公资系统运营监管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明确物业资产统一集中管理的规定区民政局已完了相关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

(八)关于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涉及520.12万预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及时进行清理、清退的问题,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制定专项基金征收退工作指引,核查并积极开展清退工作。截至20187月,已清理上缴508.52万元,剩余11.6万元未达清退条件内部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区财政局下发《关于核算单位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处理建议的通知》,督促相关单位着手核查厘清挂账时间较长的债权、债务。

、民生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

1.关于向300名已死亡残疾人发放各类补贴21.33万元的问题。截至2018年6月,已全额追回上述多发的补贴资金。

2.关于残疾人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的问题。区残联督促各镇(街道)补齐缺失的审批档案,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各项工作2017年下发了《关于规范三水区残疾人津(补)贴待遇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村(居)受理初审、镇(街道)审核和区终审的时间、变动情况、证明材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规范审批流程下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各镇(街道)实行日常工作和基层检查双结合的督查制度。2018年召开全区残疾人工作会议,要求各(街道)从2018年起实行残疾人一人一档机制

(二)三水区大棉电排站重建工程决算审计整改。

1.关于违反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在岗人员加强对相关工程建设程序法规的学习,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工程建设程序。

2.关于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加强对《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制度(试行)》(佛市水务201549文印发)等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标后监督管理职责

3.关于业务招待费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的问题明确了现有工程项目的支出中除工程费用及必要的银行手续外,不再列支包括业务招待费在内的其他费用。

4.关于工程竣工后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已委托中介单位重新编制了大棉电排站重建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并报区财政局。

今后,区政府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此外,督促区审计局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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