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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10-18 11:24:00 来源:三水区审计局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

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围绕工作主线,贯彻落实省、市、区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主动创新审计理念,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调研,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审计工作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6.45亿元,总支出74.36亿元,年终结余结转2.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7.44亿元,总支出137亿元,年终结余结转10.4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34亿元,总支出0.27亿元,年终结余0.07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6.28亿元,支出5.7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1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220.66亿元,比上年增收40.01亿元,增长22.2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可比增长15.3%。

---民生支出持续保障。2017,全区民生支出3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55%。各级民生实事支出5.5亿元、教育投入9.3亿元、医疗卫生投入3.2亿元、社保和就业投入6.3亿元。

---财政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全区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理预案,统筹安排12.9亿元防风险专项资金,推进财政预算中长期规划,完善区镇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主动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事项。截至2018年7月,已上缴财政资金1321.47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324万元,拨付滞留资金901.52万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项;同时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6人。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对本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查了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支出绩效等方面内容。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收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保障经济、民生等重点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年初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入128.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84.9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入0.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1.4%

2.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度执行情况。对上年度执行率不足50%的45个项目,2017年仍安排预算1.30亿元,当年实际支出0.2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6%。

3.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没有足额安排。7个单位16个项目年初申报金额4.32亿元,预算安排2.98亿元,年中调增预算2.17亿元,增幅为73%。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使用效率不高。存在56个单位288个项目支付金额不足年初预算的50%,预算资金4.04亿元,当年支出0.6亿元。

2.部分预算追加项目执行率低。存在24个单位43个追加项目支付金额不足追加预算的50%,追加预算资金1亿元,当年支出0.13亿元。

3.财政资金闲置。截至2018年1月底,区直部门部分两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资金1.56亿元。

4.部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6月底,有0.65亿元2016年新增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支出,占比10.10%。

(三)预算调整方面。

1.无依据调整支出科目。涉及12个项目5.18亿元预算支出被调剂到与支出内容不相符的功能科目中。

2.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之前,调整预算项目46个、涉及资金9.68亿元,并支付其中39个项目8.71亿元。

(四)财政绩效预算管理方面。

1.财政绩效管理覆盖面小、力度不足。2017年纳入财政绩效管理的预算资金1.31亿元、项目32个,仅占区直部门年初预算资金的4.42%、项目总数的2.06%。

2.部分预算项目安排未充分考虑绩效评价结果。2017绩效预算事前评价结果显示,建议不安排预算资金的项目有13个,但当年仍给予其中的8个项目安排了预算资金,且上述8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无执行预算安排。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规划)、区农林渔业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工商联共4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并延伸审计了8个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财政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预算管理规定,“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大南山林场、区土地储备中心未将省生态林效益补偿资金、储备地租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上述两项资金历年累计结余403.15万元。

(二)部分专项预算未执行。3个预算单位21个项目未执行预算安排,涉及预算资金1998.82万元。

(三)资金闲置或滞留。区农林渔业局拨付至各镇(街道)的专项资金,历年滚存2977.18万元滞留在各镇(街道)未安排支出;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规划)有1项结余资金沉淀时间长达3年,涉及资金14.29万元

三、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云东海街道、大塘镇财政管理情况,以及三水新城管委会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道)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划拨和支出的审批手续比较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大塘镇挤占农业园区贷款资金299万元用于建设市政道路工程、闲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32.92万元。三水新城管委会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债务11.96亿元。

(二)土地出让、出租管理方面。三水新城管委会存在超补偿范围增加补偿资金、超标准安排经济留用地、支付限时征收奖励依据不足、先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再出具评估报告等问题;大塘镇存在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对外出租、部分土地租赁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期限等问题。

(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执行方面。云东海街道、大塘镇个别工程建设项目未依规定实施招投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投标;三水新城管委会有1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选择招标方式;大塘镇有49宗经营性公有资产未实行公开招租。

(四)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三水新城管委会、大塘镇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工程建设推进缓慢;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按立项审批文件实施项目投资建设、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预算编审不准确、工程变更程序不合规等问题。

(五)招商引资方面。三水新城管委会未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给予两家企业免租入驻楼宇优惠扶持政策;大塘镇自定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对个别项目每年给予纳税总额22.50%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对我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等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抽查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一是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未按照相关规定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合并办理。二是不动产交易登记环节多,部门衔接不畅。区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尚未建立工作衔接机制,难以做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面。一是部分承担省级科技项目课题的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验收申请。二是个别企业因停产未能开展省级科技项目课题。  

(三)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三水工业园区获得的扶持资金使用进度缓慢。2015年11月获得专项扶持资金7000万元,截至2017年8月仍结余5893.83万元。二是部分签约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制约,在2015及2016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签约项目中有5个项目因投资方资金不足取消投资或动工计划,有7个项目因土地招拍挂进度缓慢导致项目推进滞后。

五、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我区2015至2017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能够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资金支出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没有合理确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活期存款规模和期限,减少了潜在收益。至2017年底,住宅维修资金9.67亿元全部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

2.增设审批环节,资金使用审批效率较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在市规定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增加了“所在村(居)委意见”“所在镇(街道)意见”两个审批环节,导致审批时间延长。2015至2017年,存在48笔维修资金支出平均审批时长为36个工作日。

3.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维修资金政策知晓度较低。根据对500户家庭入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机构、使用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知晓度普遍较低。

(二)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根据市审计局统一部署,对我区2013至2016年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部门积极推进区域内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深化治水机制体制改革,狠抓“一河一策”重点河涌整治工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截至2017年9月,西南街道江南新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仍未动工建设;云东海街道兴联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仍未向发改部门报送立项资料;乐平镇范湖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仅完成80%,管网建设仅完成计划配建的9%。

2.对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力。区相关职能部门未对个别污水处理厂削污能力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及时纠正部分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数据的重大差异。

3.乐平镇范湖、南边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存在基坑周边开裂、防护措施不严等安全隐患。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我区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至2017年底,上级财政补助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901.23万元闲置1年以上。

2.2017年,购买棚改服务资金1078万元未按规定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3.西南街道花果山生活区棚改项目部分拆迁补偿面积未经有关专职机构认定,涉及建筑面积985.89平方米。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我区2016至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了审计。至2017年底,全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累计51.17万人,年末基金结余32.9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区地税局对部分企业参保征收管理不到位。经抽查5家参保企业发现,应参加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1262人。

2.区社保局对养老待遇重核工作不到位。至2018年3月,尚有10名退休人员未核定是否符合条件加发基本养老金。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编制,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合理安排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严格预算调整和追加,依法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严控预算临时追加;严格预算监督,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依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民生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跨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健全完善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规范经济行为,防范各种风险。

(三)加强镇(街道)财政监管,规范财政管理。进一步完善镇(街道)财政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健全镇(街道)内审工作机制,扩大内审覆盖范围与审计内容,促进镇(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完善重大政策措施各项配套制度,建立相关的考核、管理、指导和激励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追责问责,促进各项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