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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09 16:34:00 来源:三水区审计局 【字号: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区有关部门单位全面落实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顺利。现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区审计局加强跟踪检查。一是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明确审计结果文书出具后60天内自行整改,未整改完毕问题定期密切跟踪是否按照整改计划逐步实施、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特别是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区委、区人大的关注重点问题持续跟踪,定期问效,确保整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二是逐步加大整改现场检查力度。明确了检查主体、方法、重点、期限和程序,建立了审计整改挂销号清单,根据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核对整改资料,理清责任链条,加大问责力度。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业务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方式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9年3月底,对区人大关注的五个方面共  55条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46条,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仍在持续推进整改的有9条。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规范账务等,整改问题金额38446万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21211万元),制定完善制度规范13项。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度执行情况的问题。区财政局出台推进2019年区级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对已下达到单位的区本级支出进行考核,并探索对于连续两年预算执行进度低于50%的单位纳入人大监督机制。

2.关于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没有足额安排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预算项目论证和审核并结合区财力实际,按照“保运作、保民生、保重点”原则统筹安排。组织召开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议,指导预算单位科学完整编报项目。

3.关于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区财政局开展镇(街道)共管账户、单位经费户和基建工程项目存量资金的梳理和上缴。截至2018年12月底,涉及的1.56亿元资金已支出450万元,收回1.49亿元,尚余233万元待清算完毕后清缴。

4.关于部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未使用新增债券资金6500万元已于2018年7月调整项目并报区人大审批通过。截至2018年8月,2015至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5.关于无依据调整支出科目和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立行立改,2018年内已进行的6次预算调整均符合预算法相关规定,也未对2018年科目进行违规调剂。目前,区财政局起草的有关完善2019年三水区财政预算调整程序办法已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6.关于财政绩效管理覆盖面小、力度不足的问题。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更加突出绩效导向,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2018年纳入财政绩效管理的预算资金4.34亿元,同比增长231%,预算项目数量46个,同比增长44%。

7.关于部分预算项目安排未充分考虑绩效评价结果的问题。进一步健全预算安排和项目上年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一是专家评审不通过的项目一律不纳入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二是对于申请单位编审预算过程中不采纳专家意见的须填写原因说明并同步录入绩效管理系统;三是对于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在下年度预算安排时将酌情核减或不安排项目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整改情况。

对原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规划)、区农林渔业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工商联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涉及的大南山林场以及区土地储备中心历年累计结余403.15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2.关于部分专项预算未执行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涉及的3个专项项目其中1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正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尾款,另外2个项目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原区农林渔业局涉及的17个专项项目中有10个项目资金支付完毕或收回区财政,7个项目资金待清理。区工商联涉及的一个专项项目资金结转至下年度,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规定程序调整用途后使用支付完毕。

3.关于资金闲置或滞留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原区农林渔业局)已对未使用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各镇(街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至2019年3月,已支出或收回财政2960.19万元,结余16.99万元(其中8.49万元未达支付条件)。原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规划)已将涉及的结余资金14.29万元上缴区财政。

(三)镇(街道)财政管理整改情况。

对云东海街道、大塘镇财政管理情况,以及三水新城管委会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如下:

1.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对大塘镇挤占农业园贷款资金299万元用于建设市政道路工程、闲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832.92万元问题,大塘镇已在2018年度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用于弥补农业园贷款资金,已安排或统筹上缴区财政闲置资金4707.44万元。对三水新城管委会以回购方式举债政府债务11.96亿元实施文化商业综合体项目的问题,为防范风险,三水新城管委会责成三水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制定了《三水新城文化商业综合体项目管理办法》,并成立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联合部,至2019年4月,筹资已支付股权转让款9.44亿元,剩余款项待审定最终结算款后支付。

2.土地出让、出租管理方面。对三水新城管委会存在超补偿范围增加补偿资金、超标准安排经济留用地、先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再出具评估报告等问题,2018年8月,三水新城管委会重新修订了《三水新城国有土地收回及其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三水新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三水新城地上物补偿处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规范管理与监督的长效机制。对云东海街道、大塘镇部分土地租赁时间超过法律规定20年的问题,已全部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调整为20年。

3.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执行方面。对云东海街道、大塘镇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未依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的问题,云东海街道已责成街道纪工委对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大塘镇已终止了所涉及的租赁服务合同,同时重新修订了《大塘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于大塘镇49宗经营性公有资产未实行公开招租的问题,大塘镇进一步加强公有资产管理,对辖区内的公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册和归档,对所有出租的资产在镇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并公开招租。

4.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对三水新城管委会、大塘镇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推进缓慢以及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两镇(街道)都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加快推进各个项目进度。至2018年6月,三水新城管委会的西南涌、水庭、河西路、府前路和府南路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验收,大塘镇的园西一路、园中一路工程已完成工程变更手续,并已竣工验收。永平小学和中心小运动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大塘镇制定了《大塘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5.招商引资方面。对三水新城管委会未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给予两家企业免租入驻楼宇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三水新城管委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留痕管理制度。对大塘镇自定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个别引资项目纳税总额22.5%的产业扶持问题,大塘镇已与项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取消原合同约定的扶持资金。

(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整改情况。

1.“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针对有关事项未按规定合并办理的问题,调整了审批流程,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进行并联审批。一门式窗口在受理施工报建申请时同步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部门衔接不畅的问题,责成区行政服务中心按照市中心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分厅网上申办方式调整及集约化改造提升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应用。

2.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面。对部分承担省级科技项目课题的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验收申请的问题,相关企业已于2017年11月在“阳光政务系统”提交了结题验收申请,省科技厅已受理申请。对个别企业因停产未能开展省级科技项目课题的问题,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将停产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反馈给市科技局,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政策落实方面。对扶持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问题,按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于2018年11月由区财政收回结余资金5893.83万元统筹使用。对部分签约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通过加强项目研判和跟踪管理,完善企服机制,提高履约能力和办事效率;通过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问责追究,保障签约项目的建设进度。

(五)重点民生项目整改情况。

1.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没有合理确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定活期存款规模和期限的问题。2018年5月区住建部门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中的9.82亿元存了2年定期存款。2018年8月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从住房维修金总额1319万元中提出1100万元存了2年定期存款。

二是关于增设审批环节,资金使用审批效率较低的问题。取消了资金申请审批过程中的“所在村(居)委意见”“所在镇(街道)意见”两个不必要环节,按照要求规范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和审批日期,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三是关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维修资金政策知晓度较低的问题。由区住建部门开通三水区住建微信公众号,每年不定期在三水区住建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区房地产协会网站、电视等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度。

2.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问题。截至2019年3月,江南新区南部污水厂、乐平范湖污水处理厂已处于试运行阶段。兴联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用地指标仍未落实,需上级国土部门审批。

二是关于对污水处理厂监管不力的问题。已责成区、镇环保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并实施“双随机”式检查。其中,2018年4月26日组织人员到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并于4月27日召集了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商,指导各污水处理厂按照区环保监测站规范的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和设备开展日常监测工作。5月18日,组织人员到驿岗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监测采样设备等情况,检查发现设备24小时连续自动采样,采样方法较规范。7月4日,组织人员到驿岗污水处理厂、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污水处理厂、白坭污水处理厂、白坭汇金污水处理厂检查,指导各污水处理厂规范开展日常监测。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监测监督管理,每月到污水处理厂现场抽查,完善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并在采样方式、监测方法和使用设备等给予必要的指导,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三是关于乐平镇范湖、南边污水处理厂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已责成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派专人负责跟进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安全隐患问题已于2017年10月中旬整改完毕。并对施工单位进行了教育、处罚,对监理公司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监理公司今后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工作。

3.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至2017年底上级财政补助安居工程专项资金8901.23万元闲置1年以上的问题。根据在建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及时调整资金分配方案,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工程进度款。其中2014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2932.55万元调整用于南山镇棚户区改造项目,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第一、二批)转贷资金3657.9万元和上级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2310.78万元调整用于西南水都饮料基地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西南街道花果山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已使用完毕。

二是关于购买棚改服务资金未按规定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的问题。西南街道办事处2018 年已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1078 万元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管理。

三是关于西南水都饮料基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被违法转包分包的问题。区住建部门已完成了该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于2018年9月12日向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当事人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已于2018年11月底前缴纳了罚款。

四是关于西南街道花果山生活区棚改项目部分拆迁补偿面积未经有关专职机构认定的问题。西南街道根据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8〕45号文件精神组织无证房屋的材料提交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审核,涉及的12套房屋的房产权属人根据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意见已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基本完成面积核定工作。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审计的整改情况。

关于原区地税局对部分企业参保征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税务部门通过开展调查、动员和政策解释,联合区社保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交换疑点线索,推进提高参保覆盖面。

关于区社保部门对养老待遇重核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已完成涉及10名人员的养老待遇重核工作。

三、其他正在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由于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入、地方经济环境有待改善以及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主要有:

(一)部分问题的整改需通过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如,预算编制不科学、部门单位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等问题,其彻底解决有待省正在推进的预算编制执行“放管服”改革以及绩效目标管理措施的深化与完善。支出口径调整与上级考核要求的关联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等。

(二)部分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受地方经济环境制约,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如,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闲置问题,需结合地方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进度逐步清理;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债务问题,数额较大,需要根据地方经济环境发展及财力改善才能逐步消化解决。

(三)部分问题整改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协调,需履行相关必要程序。如,固定资产清理、结余资金清理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产权关系、办理审批清缴手续等。部分建设项目需经过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耗时较长。

今后,区政府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加大审计整改检查和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