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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9-25 16:59:00 来源:本网-三水区审计局 【字号:

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三水区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推进顺利。现将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黄福洪书记、胡学骏区长在2019年对审计查出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按照区人大的审议意见,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区审计局强化落实跟踪督促责任,统筹协调审计整改监督事宜。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对具体事项进行“挂销号”动态管理,逐一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产生原因,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底,对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39个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因涉及资金清理、工程推进等原因仍在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有6个。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国库、统筹盘活、规范账务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整改金额95,614.02万元,同时制定完善管理制度13项。对区人大重点关注的六个方面共19个突出问题,详细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区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调整支出预算,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超预算支出422.0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超预算支出157.85万元的问题。区人力资源社保局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从审计跟踪情况反映,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调整,两项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得到改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由2018年度的101.1%下降至2019年度的98.9%,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由2018年度的114.2%下降至2019年度的102.1%)。

2.对预算单位有193个项目执行率不足30%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加大了对预算项目的科学研判,通过调整预算、统筹安排等形式,及时盘活项目结存资金,并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对上年度执行进度低的单位及项目进行适当的预算压减。同时,为切实提高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快支出进度,从2019年5月起,区审计局与区财政局每月联合发文对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进行通报。

3.对存量资金733.48万元未清理盘活的问题。截至2019年底,已安排支出31.37万元(包括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的中央农机购置补助资金支出23.36万元,区农业农村局的中央、省、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支出8.01万元);统筹收回资金702.11万元(包括2019年9月第三次调整预算中收回2017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万元,2019年12月第五次调整预算中收回区农业农村局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资金648.29万元、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所的中央农机购置补助资金49.82万元)。

4.对部分区级统筹社保基金未按规定进行保值增值的问题。为建立健全区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实现资金保值增值,2019年7月,区财政局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2019年8月通过竞争性方式已选定12所银行办理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业务。截至2020年3月,区级统筹社保基金办理定期存款业务达6亿元。

(二)关于西南街道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西南街道公有企业“家底”不清,未能全面掌握下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情况的问题。西南街道通过清产核资,全面反映和掌握公有企业资产债务情况;同时开发“西南街道公有资产管理智能云平台”,优化公有资产及企业历史债务管理。

2.对公有资产经营监管不到位,有708.17平方米房屋无偿提供企业或私人使用的问题。西南街道公有资产投资公司已经全部收回涉及的物业并出租。街道纪工委于2018年11月对相关人员给予谈话提醒。

3.对有3103.27平方米土地公开招租后被承租方违反约定转租的问题。西南街道督促承租方与转租方解除了租赁关系,2018年5月西南街道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关系,并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按金1.2万元。涉及的土地已于2018年6月委托区国盈公司公开招租。街道纪工委于2018年11月对相关人员给予谈话提醒。

(三)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区人力资源社保局71.48万元暂存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涉及挂账款项主要是法院转来的拖欠工资款、执行款、经济补偿金等,由于部分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或当事人提供的账户、联系信息不正确等,区人力资源社保局持续开展挂账资金的清理工作。

2.对区理工学校“校企合作经费”项目多年未执行的问题。区理工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核销了该项目预算。今后将进一步规范专项预算编制,加强项目论证。

3.对区城管执法局购置的1,270.15万元公共自行车系统资产未入账问题。区城管执法局于2019年9月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重新登记入账。同时鉴于公共自行车系统已于2018年底全面停止营运服务,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区城管执法局正与区财政局等部门商讨资产处置相关事宜。

(四)关于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8,113.33万元省级资金未及时安排支出的问题。截至2020年3月,相关部门已安排支出5,970.92万元(包括2018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4,410万元、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855万元、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05.92万元);统筹收回财政资金92.36万元;剩余2,050.05万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未安排使用,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进度尚未达到资金支付条件。

2.对未按上级要求全面推进供水、供气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问题。区供水、燃气部门于2019年8月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五)关于镇(街道)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工期管控不严,有103个百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建设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问题。截至2020年3月,有96个项目已完工,仍有7个项目未完工(乐平镇6个、大塘镇1个)。对未完工的工程项目,相关镇已采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项目施工进度。

2.对有70个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超过3个月,仍未进行工程结算的问题。截至2020年3月,有46个项目已完成工程结算,仍有24个项目未完成结算(南山镇12个,云东海街道5个,乐平镇3个,白坭镇2个,西南街道2个)。对未完成结算的工程项目,相关镇(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审核效率,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结算。

3.对有6个工程项目共1,744.51万元已交付使用,仍未确认固定资产的问题,相关镇(街道)通过督促项目负责方核算资产价值,加快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方式推进整改。

(六)关于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区教育局有16宗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问题。通过对该局2018年“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该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制度(2018年共审批重大经济事项202项,涉及金额近7亿元;召开局党组会议50次,处理议题事项372件;组织局长办公会议35次,处理议题事项134件。上述事项均全部录入佛山市廉政风险科技防控信息平台,实时监控各环节权力运行)。

2.对区城管执法局有21宗1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问题。区城管执法局于2019年8月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对议事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从跟踪检查情况看,该局能够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检查了4项超10万元大额资金的审批程序,能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党组会议审批决策)。

3.对区教育局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学校委托管理协议中未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条款,且对第三方履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区教育局约谈了阳光博雅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并于2019年8月份与该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书补充协议,完善了履约内容,细化了责任义务和要求。

4.对区城管执法局立案处罚标准、处罚依据不统一的问题。区城管执法局于2019年8月制定了《三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通知》,在违法行为立案标准、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自由裁量标准等方面制定了统一指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从审计整改结果来看,大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取得较好成效,但也有部分问题仍处于整改阶段(如:上级资金闲置、工程建设推进缓慢、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对未完成整改的审计查出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作出承诺和工作安排。一是整改主体责任单位要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加强跟踪督促检查,由区审计局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跟踪检查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下一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粤省委办〔2019〕10号)精神,积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城市三水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