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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09:03:32 来源:本网 【字号:

  根据审计法规定及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牵头组织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实体经济复苏向好,财政收入稳中有进。投入6.4亿元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大做强,推动实体经济复苏复元。纵深推进综合治税,提高重点税源入库效率,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1.52亿元,增长5.60%。

  ——聚情关切惠民生,人民生活福祉持续改善。全区民生类支出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67%。其中:投入12.9亿元支持发展教育事业,新增公办小学、幼儿学位3780个;投入5.9亿元支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织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网,医疗卫生服务日趋完善;投入5.7亿元支持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各类救助补助惠及特殊群体3万多人。

  ——聚智改革防风险,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提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上线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系统,覆盖全区311个预算单位,提高财政现代化治理水平。持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安排49.6亿元积极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安全、风险可控。

  截至2022年7月,在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43个问题中,38个已完成整改,5个持续推进中,整改完成率达88.37%,整改问题金额为4.96亿元,共制定完善制度2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区审计局组织对2021年度三水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1年,三水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5.99亿元,总支出108.57亿元,结余结转7.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8.58亿元,总支出115.40亿元,结余结转3.1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83万元,总支出2778万元,结余40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0.79亿元,总支出11.61亿元,累计结余4.9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着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代编预算未及时分配下达。18个项目4.68亿元资金下达时间比规定的时间迟7至176天。

  2.预算调整不够严谨。16个项目先追加预算1.74亿元,再调减8341.58万元。

  3.上年度结转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抽查的4个项目结转金额492.62万元,实际支出仅9万元。

  4.镇(街道)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截至2021年底,各镇(街道)有1.27亿元项目资金结余结转2年以上,涉及项目187个。

  5.重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塘西三期公路工程、虹岭路西延线公路工程分别超过合同施工期限39个月和16个月未完工。

  6.财政资金管理需完善。撤销的区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2059.6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有8.25亿元以前年度暂借各镇(街道)平衡预算的资金挂账超三年未及时收回。

  (二)南山镇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组织对南山镇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0年,南山镇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2亿元,总支出2.25亿元,结余结转4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39亿元,总支出1.94亿元,结余结转445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南山镇政府总体上能依照人大批复的预算和预算调整组织财政收支,做到收支平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有1424.35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纳入预算管理;有232.32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财政资金长期闲置。因九道山森林消防通道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造成178.36万元专项资金超过4年未支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落实区直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工作,围绕“把握总体、揭示问题、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总体工作思路,对39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21年,39个单位部门预算52.64亿元,当年支出51.5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有待改进。

  1.管理不到位。区住建水利局未按规定开展污水处理费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2.未及时缴库。“保险贷”历年利息收入20.2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二)部分预算单位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1.对财政补助发放把关不严。区人力资源社保局、区教育局向1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多发放补助7.27万元。

  2.无预算支出专项资金。区交通运输局预算编制不完整,29.68万元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未经预算审批。

  3.提前支付专项资金。区市场监管局在未达支付条件下支付专项经费15.50万元。

  (三)资源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需规范、效果待提升。

  1.对餐饮行业油烟控制监管不严格。区生态环境分局未及时督促24家企业对发生故障的油烟净化器进行维修。

  2.对污泥外运超载运输问题监管不到位。驿岗污水处理厂聘请的第三方在污泥外运时存在超载的问题。

  3.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标。截至2022年2月,兴联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为33.50%,未达到设计能力60%的要求。

  (四)未履行工程变更审批手续。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西南中队的营房修缮工程项目部分变更未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7.41万元。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情况审计。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2021年,全区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2.49亿元,支出2.36亿元,年末结余1339.3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信息录入不及时。有21名优抚对象信息未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

  2.资金使用不规范。向18名未通过上级复核、备案的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2.31万元。

  3.资金滞留。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868.25万元下拨至镇(街道)后,由于项目仍在施工建设,未及时安排支出。

  (二)家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组织对三水区家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相关部门能落实家电惠民政策,活动产品的价格同比较优惠。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宣传力度不足,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制定宣传方案和活动计划,没有通过官网等多种途径开展政策宣传。

  2.没有按规定定期走访销售网点。

  四、重点民生及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三水区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

  组织对2020至2021年上半年三水区民生微实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2020至2021年上半年三水区共开展5期项目评选,申报项目314个,入选项目253个,共向镇(街道)划拨项目资金4117.2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和镇(街道)按照民生微实事立办制改革方案等相关要求,在项目收集、申报评审、资金拨付、项目开展和监督管理方面履行各自的职责,推动政策的有效落实,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好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及使用方面。有4个镇(街道)将微实事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合核算;有2个镇(街道)20个项目未及时或未足额将项目资金拨付相关村居或施工方,涉及资金347.95万元。

  2.工程建设方面。有2个镇(街道)38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没有取得开工报告就擅自开工的问题;有3个镇(街道)5个项目工程或设计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6个镇(街道)7个项目,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程量调整造价,多计工程款16.22万元。

  3.项目管理方面。部分已完工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有2个村环境提升工程现场杂草丛生,有2个道路硬底化工程出现道路损坏或堆放障碍物致车辆无法通行问题。对工程建设资料把关不严,有3个镇(街道)8个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报告或结算书等资料不完善。

  (二)区直属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审计。

  在39个区直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对19家区直属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属学校食堂能够按照公益性要求经营管理食堂,财务审批流程和报销手续基本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食材采购管理有待完善。有14家学校食材采购单价超过合同约定标准;食材采购价格不统一,存在同一天同一种食材在不同学校单价不一致的问题。

  2.收入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6所区直属学校的小卖部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区财政。

  3.食堂仓库管理系统推广使用不到位。有6所学校未使用系统或未将食材采购和仓管数据上传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林业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审计。

  组织对三水区2019年至2020年林业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2019至2020年,三水区共安排林业专项资金8442.39万元,共支出7661.8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自然资源分局等相关部门有效地保护了林业资源,较好推动林业生态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方面。有17.84万元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未按规定发放给林地租赁者或承包者;违规缓征11.5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时间长达5年。

  2.林业执法方面。未有效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恢复森林植被,涉及土地1.4473公顷;未依法处置5家企业长期违法占用15.09亩林地的问题。

  3.桉树林改造方面。有4个镇5个桉树林改造项目质量较低,改造不彻底,存在未有效处理伐桩致桉树复生,复绿的树木不符合要求、存活率低等问题。

  (四)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审计。

  组织对2018至2020年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情况进行审计。2018至2020年,区交投公司立项实施的工程17项,立项金额7.76亿元,重点抽查了8项工程,审计金额6.3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交投公司能完善工程和财务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有4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存在“边设计边施工”等问题;有3个项目存在未按图施工等问题,涉及工程款706.39万元;有4个项目存在“先变更后审批”的问题,涉及变更金额727.71万元。

  2.合同管理方面。有1个项目建设合同未按规定剔除融资利息,造成工程总价虚增1340.27万元;有1个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涉及金额187.90万元;有1个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多计36.81万元。

  3.财务及档案资料管理方面。有6个已竣工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有8个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未按规定保存招投标音像资料。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广东三水发展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

  对广东三水发展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发展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截至2021年底,三水发展公司总资产38.26亿元;总负债13.32亿元;净资产24.93亿元,期间实现投资收益2.58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公司逐步细化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架构,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实施方面。有5个承办的区国资局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滞后,预计投资4.68亿元,实际投入6464.46万元。有2个项目未按《佛山市三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价,涉及投资额4.14亿元。

  2.对外派人员的监督管理方面。有8家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及外派管理人员没有严格按规定履行报告责任;没有按规定对派出的4家参股企业的产权代表及外派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83.90万元、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05.82万元、未按会计年度对咨询费用支出进行核算等问题。

  4.对下属企业监督方面。

  一是物业管理不到位。下属企业共有297项共3.24万平方米物业未纳入法定会计账套管理,形成账外资产;西影公司有32处共3605.15平方米的商铺长期空置。

  二是土地管理需完善。盈港公司有71.41亩土地未上报区国资局登记统一管理;国杰公司有4416.28平方米土地自2018年9月起闲置至今;龙岗码头有6.47万平方米用地未办理环评手续。

  三是采购管理待加强。国睿公司在设备交付24个月后仍未完成验收,未及时发现部分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型号参数与合同约定不符的问题;金叶公司有2个项目的检测或评估报告时间均早于合同签订时间,采购程序流于形式。

  四是工程管理不规范。下属企业有8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有7个项目未按规定在竣工验收2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有2个项目存在验收履职不到位、变更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整改和纠正。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已向被审计单位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六、审计建议

  (一)推动各项重大措施、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合力;相关部门应逐条逐项吃透政策,优化政策组合,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加强跨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健全完善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强化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度,推动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及早落地见效。

  (二)发展经济,增收节支,提升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加快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公共财政收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预算调整,不断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切实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加大公共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责任,规范管理,从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和发挥主管职责,提高对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严控工程建设程序和变更审批,抓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项目质量、进度的督查督办和问责问效,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施工和保障施工安全,严谨负责组织验收,推动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完成。

  (四)加强镇(街道)财政监管,规范财政管理。

  进一步完善镇(街道)财政体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控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健全镇(街道)内审工作机制,扩大内审覆盖范围与审计内容,促进镇(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