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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十八批)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 |
曾庆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庆凤水产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的农产品案 |
曾庆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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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花螺检出氯霉素,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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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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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陈志彪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经营食品案 |
陈志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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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经营食品 |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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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李喜池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李喜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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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老乡缘菜籽香调和油、多福宝食用调和油检验结果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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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阳红梅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阳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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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多运发食用调和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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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海佳文武学校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海佳文武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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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良 |
当事人饭堂使用的食用调和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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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
周方友经营稀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周方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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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铁观音茶业稀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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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
陈维志经营稀土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陈维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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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铁观音茶业稀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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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范海平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范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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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黄花菜检出二氧化硫,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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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谭群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谭群英鱼档经营者)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谭群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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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䲠鱼检出含有孔雀石绿,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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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佛山市润国商业有限公司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佛山市润国商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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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仁 |
当事人经营的太阳鱼含有呋喃西林代谢物,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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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
佛山市三水风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风行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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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志麟 |
当事人经营的柱候酱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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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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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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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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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振元 |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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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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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广(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名苑茶叶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陈水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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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铁观音茶业稀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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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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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杨志丽烧腊档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杨志丽烧腊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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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佳伦 |
当事人经营的鸡脚检出柠檬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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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
邬建夫(佛山市三水芦苞镇惠多惠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邬建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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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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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
曾晓玲(佛山市三水芦苞镇联盛旺百货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曾晓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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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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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 |
刘太勇(佛山市三水芦苞镇刘太勇副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刘太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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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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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 |
谢伟坚(佛山市三水芦苞镇谢伟坚副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谢伟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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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黄花菜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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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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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春(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鑫鹏信购物广场)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杨建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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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铁观音茶业稀土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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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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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
杨建春(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鑫鹏信购物广场)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杨建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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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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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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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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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日日升恒达分店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日日升恒达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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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铭强 |
当事人经营的黄骨鱼检出含有孔雀石绿。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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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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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彩云(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河口何彩云粮油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何彩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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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银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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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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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春霞(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梁春霞副食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梁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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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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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 |
谭进如(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兄发水产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谭进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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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花螺检出氯霉素,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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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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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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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锦超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吴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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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白贝检出氯霉素,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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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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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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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林(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实又惠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王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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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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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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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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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陈华德副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陈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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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二氧化硫超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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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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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 |
韦玲(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玲惠副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韦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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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雪耳检出过氧化值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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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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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庹强凉菜档)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庹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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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猪头皮检出亚硝酸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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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三市监罚字〔2016〕4— 71号 |
张精锐无证经营食品案 |
张精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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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 |
缴款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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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 |
黄仙胜无证经营食品案 |
黄仙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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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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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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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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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寿财 |
有消费者投诉当事人经营的“雪佳蛹虫草燕窝”不符合食品安全安全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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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三市监罚字〔2016〕8-74号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彭源茶叶厂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彭源茶叶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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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大泉 |
该厂无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2月14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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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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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桂花无证经营餐饮案 |
陈桂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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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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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 |
梁东无证经营餐饮案 |
梁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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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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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 |
植亚石无证经营餐饮案 |
植亚石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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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三)市监罚字〔2016〕2-18号 |
周云明无证经营餐饮案 |
周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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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最新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处以罚款。 |
主动履行,2016年12月2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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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 |
黄林雄无证经营餐饮案 |
黄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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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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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 |
詹文富无证经营餐饮案 |
詹文富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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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
曾显评无证经营餐饮案 |
曾显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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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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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 |
谢海华无证经营餐饮案 |
谢海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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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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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 |
詹联迦无证经营餐饮案 |
詹联迦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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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 |
伍海飞无证经营餐饮案 |
伍海飞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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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 |
李瓜生无证经营餐饮案 |
李瓜生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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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 |
王港大超范围经营餐饮案 |
王港大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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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三市监罚字〔2016〕7-5号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仁康药店销售劣药案 |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仁康药店 |
|
陈世平 |
当事人经营的清热解毒片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药品。 |
缴款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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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三市监罚字〔2016〕7-8号 |
占运英无证经营药品案 |
占运英 |
|
|
当事人无证经营药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 |
缴款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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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三市监罚字〔2016〕5—38号 |
匡松林(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辰萱烧腊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匡松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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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散装咸香鸡超范围使用柠檬黄色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缴款期限为2017年1月7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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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 |
余莲凤无证经营食品案 |
余莲凤 |
|
|
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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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 |
佛山佳品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餐饮案 |
佛山佳品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黄锡辉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1 |
/ |
屈桂香无证经营餐饮 |
屈桂香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2 |
/ |
周忠无证经营餐饮 |
周忠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3 |
/ |
吴肇杨无证经营餐饮 |
吴肇杨 |
|
|
当事人无法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无证经营餐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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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三)市监罚字〔2016〕3—44号 |
邓杰文(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尚品楼酒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邓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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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的菜干亚硫酸盐超过标准限值,检验结果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经营的食品。 |
主动履行,2016年12月14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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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三市监罚字〔2016〕7-4号 |
湘杰飞销售过期食品案 |
湘杰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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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
缴款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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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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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 |
|
徐勇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7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 |
|
梁寿才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8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 |
|
徐勇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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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商场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 |
|
梁寿才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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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鑫之辉百货店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鑫之辉百货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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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柏顺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1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 |
|
徐勇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2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鑫之辉百货店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鑫之辉百货店 |
|
刘柏顺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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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天和明珠百货商店 |
|
徐勇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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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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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销售过期食品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万加隆百货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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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寿才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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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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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监罚字[2016]8-64号 |
罗维宗(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维宗小吃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罗维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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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使用的棕油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处以罚款。 |
缴款期限为2017年1月10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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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监罚字〔2016〕8-30号 |
佛山市三水区文利源食品厂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文利源食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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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经 |
当事人生产的御品山楂皇检验结果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缴款期限为2017年1月10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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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监罚字[2016]8-48号 |
佛山市三水佰胜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佰胜酒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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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山 |
当事人生产的競品(露酒)的标签内容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未履行缴款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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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监罚字〔2016〕8-51号 |
佛山市三水区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文辉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区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文辉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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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铭强 |
当事人经营的润喉佛手、香妃提子、维C牛奶味糖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缴款期限为2017年1月1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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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监罚字〔2016〕8-65号 |
佛山至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
佛山至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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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满 |
当事人生产的徒步能量运动饮料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处以罚款。 |
缴款期限为2017年1月11日。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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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华厦酒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佛山市三水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华厦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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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平 |
在当事人经营的配料间发现有标示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粉剂(口服葡萄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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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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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易购万胜商业有限公司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案 |
佛山市三水易购万胜商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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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军 |
当事人经营的源绿宝香芋味饼(400克/盒)过氧化值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检结果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不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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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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