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公安备案44060702000020 网站标识码4406070017 粤ICP备05101457号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2019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作及维护
招商热线:0757-87768788 办事、政务咨询,综合服务热线: 0757-12345.网站报障: 0757-87739102
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水区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打造企业自律、行业规范、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严厉打击当前食品、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营销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5月2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项行动,取缔了1家专卖店。
在对该涉案专卖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铺在食品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当事人店铺外的广告宣传内容包含“心脑血管疾病的克星”、“成功用于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冠心病、中风、血栓和癌症等与血液相关疾病的防治”等信息。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进行取缔。
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或商品外包装标签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接下来,将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着力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食品、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