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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9-25 08:56:07 来源:本网-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9月17日,三水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7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大队和区人民检察院第三、五检察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雅湖半岛幼儿园食堂、西南第八小学和华侨中学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加工过程做到“三分开、一消毒”、留样登记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厨房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排水沟渠是否畅通,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无昆虫、鼠害等卫生情况;督导相关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安全。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规范经营;查经营规范,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等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经营单位均能较好落实规范经营、安全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存在变异变质、感官异常、超过保质期等伪劣食品,但个别学校食堂存在设备设施陈旧不完善、经营管理资料未分类完善有缺失等情况,检查人员当场责成相关负责人落实整改完善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我局高度重视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同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多次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指导学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学校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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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对食堂内部设施及卫生环境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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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查阅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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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检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是否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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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检查校园周边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三无”、过期食品)